二一章酒中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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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未开喝,人已经有些飘。

    李胜义高声大嗓的在做规定:“今个儿不醉不归啊。”

    李胜勇纠正:“往哪归?这就回家了。是不醉不睡!”

    李胜文嘟囔:“都醉了还用睡?”

    场面已经有些乱。

    李胜义从角落里献宝似的搬过来一坛子酒道:“以前你们就喝过山西的汾酒啊,杏花村啊,今天尝尝咱们辽东的高粱红。”

    李胜义酒量很好,不过话说回来,这帮家伙天天舞枪弄棒的,真没谁酒量不好,靠体力也可以拼一下。

    这次为了迎接兄弟们聚会,李胜义早早的就开始准备,特意安排酒坊,接了许多坛子酒头。

    高粱酒酒味儿醇正,这刚蒸酿出的酒头,度数最高,可以达到70度以上。

    李胜义在辽东可没少喝这个。他想仗着自己熟悉酒性,干倒这帮兄弟,逞一逞英雄。

    李胜义拍开坛子口的泥封,一股浓郁的酒香,就弥漫出来。大家都提了提鼻子,轰然叫好。

    李胜东也去角落里提了个口袋,说道:“差点儿忘了,这是海外的黑花生。小时候咱们猜的那谜语--麻屋子,红帐子,里面住个白胖子,这回就是黑帐子了。这美洲花生个大,味儿香,大嫂子,麻烦让厨房给做个盐爆花生米。”

    崔芸答应了一声,接过袋子,刚要走,李胜勇一下跳过来,道:“别别,别浪费了,这盐爆花生米就得咱大师兄做的才最香。”

    大家纷纷响应,李易接过袋子,道:“这个胜勇可说的是真话,看我给你们露两手。”

    李胜义道:“大师兄你把猪肉炖粉条做了,他们谁做的都没你那个地道。”

    李易道:“废话,那菜就是我发明的。当然我做得最好。”

    崔芸就牵了李易衣袖,跟着李易去厨房,边走边说:“你再做个鱼,就你第一次去我们家做的那个,要放肉皮,别忘了。那个菜你做的也好”说着,调皮的吐了吐舌尖。

    李易道:“行,那趁这过道没人,先亲一个,做个奖励。”

    没等崔芸说话,凌鸿端了一盘炒蒜苗走了出来。

    这可算是李易一个发明,他让任月把许多蒜放清水里,这冬天里也能长出嫩嫩的蒜苗,来了尊贵客人,就可以炒一盘。

    李易想弄个暖棚冬季种青菜,可惜玻璃和琉璃都太贵,造价太高,有些奢侈,也就算了。只好用这蒜苗意思意思。

    想一想人家万历皇帝,就有不止一个暖棚,冬季也能吃夏天菜,自己比他还有钱,为什么就做不到呢?真是有些郁闷。不过美女崔芸在身边,就不一样了。可惜这个时代的美女,看得吃不得,婚前还是保守得紧。

    凌鸿边往出走边没心没肝的问:“你俩做什么事,趁着没人啊?”

    这一句话把崔芸羞得要死,李易倒是大萝卜脸,不红不白的。对凌鸿道:“小孩子家家的,一边去~~”

    凌鸿恃宠而骄,可不怵硬。一挺胸道:“哪小了?”

    别说,凌鸿真有点童颜巨乳的意思。李易还想调笑两句,又觉腰间一痛。崔芸在耳边骂道:“要死啊?做菜去。”

    李易看雌虎发威,也没法打情骂俏,继续吃豆腐,只好溜溜的钻进厨房。

    李府不缺下人,丫鬟侍女杂役可不少,还有向阳大院的女弟子,厨房厨师也好几个。

    李易从不提倡俭朴。

    他觉得俭朴是家庭贫困的人应该做的事。有钱人就应该多消费,这样才能让钱流通起来,不至于埋地下长毛。按他的理论,李府用人可不少。

    不过话说回来,李府这样的大院落,这样多人,人少还真不行。

    不过今天这场合,崔芸、任月、凌鸿,都争着要表现出女主人的样子来,自然就不需要别的人上菜了,面子活都归了这几个人。

    李易也不是第一次来厨房。厨师们虽然有些紧张,也知道李易平易近人,没有什么架子,他一来厨房,就是要亲自动手做菜的,自然先给他打下手。

    别说,这业余李大厨,正经有两把刷子,一会儿工夫,就亲手整治了几道菜,临了,又随手拿过来两个白菜嫩心,用手撕了,放在盘子里。

    拿过一个橘子剥开,自己吃了大半,剩下一小半,塞进崔芸的嘴里,把一块橘皮洗了,细细切丝,撒进盘子,又放了白糖,米醋。崔芸拈了一条沾着一丝橘皮的白菜,放进口里,感觉甜脆爽口,不由大赞李易了得。问这菜的名字,李易随口道:“没看我是用手撕的吗?就叫手撕菜。”

    崔芸疑惑道:“我正想问,为什么不用刀切呢?”

    李易道:“刀有铁锈味儿,用刀一切,这菜就走味儿了。”

    任月和凌鸿听见李易在这里说菜,也过来尝,都纷纷叫好。

    这时李胜勇也走了进来,吵嚷着:“你们偷吃什么呢?让我抓了个现行,赶紧贿赂我一下。”随手野抓了一块白菜吃。

    任月拍了李胜勇的手一下,叱道:“洗手没?”

    李胜勇囫囵叨咕着:“好吃,好吃。”直接端起盘子道:“我没洗手,不干净,这菜只能我勉为其难吃掉了。”

    任月道:“找借口,端桌上去。”

    李胜勇道:“大师兄就是能化腐朽为神奇,”说着用脚踢了一下大盆,问道:“这个季节咋有人踩这个东西?”

    大盆里是十几只大河蚌。

    任月道:“今天他们清理后面的池塘,清出好多蛤蜊,我就让厨房拿过来些。”

    李胜勇道:“大师兄,你把这个腐朽也神奇一下,这个东西沟岔里到处是,就是嚼不动,上不得饭店的餐桌。”

    李易道:“万事都怕用心,做菜也是这个道理。我就给你们做一盘开眼。”

    河蚌又叫蛤蜊,这个东西可是生命力极强,有水就有它。可惜肉质发柴,很难嚼动,也就失去了进饭店餐桌的机会。变成了最廉价的肉食。听说李易要做这个菜,几个厨师也过来看。

    李易把蛤蜊洗剥好,放在案板上,用刀背“梆梆梆”剁了起来。

    大家不明所以,任月问道:“你这不切一通砸,算什么道理?”

    李易道:“这样就让肉质不柴,可以正常嚼动了。”

    说着把砸好的蛤蜊肉切丝,用开水焯了一下,又用红辣椒丝先爆油锅,马上倒进蛤蜊爆炒,倒进米醋和各种作料,转眼出锅。

    李胜勇早拿筷子站在一边,夹了一口,赞道:“没腥味,能嚼动了,味道不错,下酒好菜!”

    任月好奇,问李易怎么去的土腥气,李易道:“用刀背切一遍算是用心,去腥味儿不过是醋和红辣椒的功劳,他们厨师都懂,不稀奇。这样这个菜不就可以正常吃了?”

    几个厨师道:“以后小酒馆里可就多了一道下酒菜,蛤蜊到处都有,司令给贫民百姓家多添了一个美味儿。”

    李易最后做了盐爆黑花生米,端了出去。

    李易端的花生米才一上桌,就被无数只手一抢而空,任月打了这只,打不了那只,最终还是骂着馋鬼,自己抢了最后一把花生。大家都想尝尝这万里外的花生和本地花生的不同。

    花生中国古来就有,没想到海外还有不同颜色的。不过吃起来味道也没有什么不同。

    任月吃着花生,想起了当年李易第一次做粉条给她吃的情景。那时该多快乐,这个男人是她的,没人和她争。可是现在这个男人是别的女人的,她根本争不过,只能眼巴巴的等别人赏赐。

    菜上得差不多了,酒已经倒好,崔芸、凌鸿和任月的杯里也倒上了酒。

    崔芸是有些酒量的,凌鸿更不逊色,任月却有些犯愁。

    她看看身边的李胜东,道:“东子,一会儿我喝不下,你可得替我喝。”

    李胜勇大嗓门,嚷嚷道:“一对二,我们两杯你们才一杯,有什么喝不下的。再说,就东子那酒量,等你喝不动了,他早钻桌子底下去了,你还信任他?我看,就得大师兄替你喝。”

    李易爽快道:“好,任月,大胆喝,不怕他们,喝不下有我呢!”

    崔芸道:“那我喝不下呢?”

    李易道:“也有我!我喝不下还有鸿丫头呢。”

    本来凌鸿也想跟着问一句,可李易最后这一句,堵住了她的话头。不过这句话让她兴奋起来,她眉飞色舞,一拍桌子道:“易哥你大胆喝,有我呢。”

    这一句获得了满堂彩。

    李易端起酒杯,道:“今天是咱们年前兄弟聚会的预演,先第一个议题:欢迎东子和小天归来!干!”

    “干!”轰然一声,酒已经下了喉。几个女人也不落人后,可酒一下喉,才感觉火辣辣一道热流滚落。

    李易不禁骂道:“胜义你小子哪淘弄的酒头?快赶上穿肠毒药了。”

    几个女人也纷纷表示:这样酒一对二,女人可不成。一对三差不多。

    李胜义洋洋自得,道:“这酒我攒了两三个月,才一共这么多,够劲儿吧?我可是自己都没舍得喝,都拿来给咱们过年时候过瘾。崔芸嫂子,不是我小看你,这酒你一对三,能和咱们喝下去,以后你让我往东我不往西,让我打狗我不骂鸡。”

    崔芸脸有些红,可眼睛却亮了起来,说道:“一言为定!”

    大丈夫一诺千金,以后有了李胜义这个硬气的外援,自己底气可足了不少。

    她知道这个场合,其实不在于她能喝多少,而在于大家能不能认同她这个嫂子。李胜义代表的是辽东,李胜东代表的是海外,李胜仁代表的是军校,李胜勇代表的是江湖,李胜文虽然和她有了小龃龉,可是代表的是李易,她可不敢计较。

    这些人几乎都独当一面,今天能不能让大家认同,都在她的表现。不要说她有几分酒量,就是没有,大不了喝醉,也比耍赖不喝强得多。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和这些武将交往,再没有比酒桌更容易获得认可的地方了。

    凌鸿拍着桌子,指着李胜勇道:“一对三,你敢和我喝吗?”她对李胜勇刚才的大嘴巴说起旧事,还有些芥蒂。直接找茬。

    李胜勇眨巴着眼睛,现在刚开头,他可没醉呢,得掂量掂量。

    李胜义骂道:“胜勇我就看不惯你那熊样,咱们小嫂子弱不禁风的。。。。。。”

    李胜勇叫苦道:“三师兄,这才一杯,你没醉吧?咱小嫂子弱不禁风这话你也能说出口?我估摸着论武艺,我八层未必是她对手,论喝酒,也够呛。”

    李胜义道:“那你也不能褪套啊,宁可被打死,不能被吓死,你还是个爷们儿不?”

    李胜勇被这话一激,也“噌”的站了起来,道:“好!小嫂子,今天我也和你赌了,输了以后任你差遣。我还真不信了我还。。。。。。”

    李易端起酒杯,道:“没到打酒官司时候那,好事成双,再走一个。。。。。。”

    大师兄起酒,那是两杯,别的人只能一杯一杯的提议了。

    今天兄弟聚会,自然照规矩依序提酒,下一个自然是李胜仁,一圈下来,大家已经有了酒底儿,气氛开始活跃了。

    这酒杯是二钱的小酒盅。虽然一圈下来,每人不过三两,但是这可是70多度的高度酒。明朝在酿酒工艺上,可毫不逊色后世。

    从来这些师兄弟聚会,都是第一圈酒按顺序,然后就是自由提议了。

    崔芸第一杯酒收了圈,并没有落座,又倒满酒,道:“这一杯酒我再敬各位兄弟,就一对一,我先干为敬,以后有什么事,和嫂子说!”说着一饮而尽。大家纷纷叫好。

    崔芸何等精明。

    按她的教养,能出面作陪就不错了,她断断不会和这些男人拼酒。更不会未婚就自称“嫂子”。

    可是她知道,自己男人的这帮兄弟,虽然识字,也算不上什么文人雅客,可这些人偏偏是未来要主宰世界的一群人。在这里淑女是没有市场的。那她只好像李易调笑她的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走了。

    她必须适应这样粗俗的拼酒场合。好在这样场合不多。

    崔芸如此落落大方,豪爽义气,立刻获得了大家的认同。

    李胜文第一个表态:“嫂子你这样喝可不行,乱了最开始的规矩,这杯就算了,以后必须一对三。”

    这表面的指责,实际是维护,立刻让崔芸心里一喜。

    看来自己这酒没白喝。

    李胜文对她一直不阴不阳的,喜怒不形于色,也轻易不开口。她心底里很怵头这个人。

    李易说李胜文被收养进庙的时候,不过五六岁,那时他就能背诵全唐诗,字都认全了。被庙里当做一段佳话。本来行空很看重李胜文,打算培养他做个大和尚,甚至未来接行空的住持衣钵的,可是最终,李胜文还是被李易拐了出来。

    李易觉得,李胜文家,肯定是一个遭灾的书香门第。明朝文字狱盛行,一字忤逆,株连九族也是有的。

    不过李胜文全不记得自己的家是哪里的,唯一有印象的,就是有人带他流浪乞讨,直到那人死在显通寺外。

    李易一直不愿意让李胜文出任军队主官,最终还是让李胜文改了文职。李易觉得,做文官肯定是李胜文父母的遗愿。他的家世和其他师兄弟是不一样的。这样李胜文也成为李易师弟里,第一个弃枪执笔,改做文职官员的人。

    李胜文自己无可无不可。大师兄怎么安排,他都没意见。不过从骨子里说,他也愿意做文官。他不怕打生打死,可是也许是遗传因素作怪,他特别喜欢和笔墨打交道。

    虽然大师兄让他主政的,是一个冷酷的衙门,可是他喜欢。能给大师兄看好家,不让蛀虫进来,这是一种荣幸。

    酒过三巡,李易才终于问起李胜广的海外历程。这也恰恰是大家最想知道的。今天一天,始终是人山人海,始终是杂事不断,哪有机会来让李胜东来讲。

    如今长夜漫漫,兄弟相聚,正可借这远征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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