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说不通,便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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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自然只能是朱以海。



    朱以海沉声道:“长平,有道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天下大乱之际,身为皇族就该珍惜性命,岂能轻易言死?没得等到天下子民需要大明皇族振臂一呼之时,天下再找不出一个皇室血脉来,如此,岂不是称了鞑子的心意?你不必再坚持,就随本王去舟山。来人,请公主殿下上路。”



    说不通,便用强。



    图穷匕现。



    满堂官员无不色变。



    朱以海是监国不假,可监国就算是实权在握,也不是皇帝。



    监国是臣,公主就算是女流之辈,那也是帝女,是君。



    以臣对君,以下对上,用强?



    可道理是道理,道理永远屈从于实力。



    就象后世有位开国元帅说过,真理和正义永远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没有人开口劝阻。



    但朱媺娖有能力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按自己的意愿活着,或者去死。



    一翻手,朱媺娖的右手擎着一把匕首,指着自己白晰的咽喉。



    若吴争在,或许能认出这把匕首来,当日在决定转道金山卫时,小蛮(周世敏)也曾经用这把匕首表白过心迹。



    朱媺娖身边的郑叔,眼见剧变发生,阻拦不及,只能跪下泣道:“殿下,请保重凤体。”



    满堂的官员怔怔地看着这一切。



    朱媺娖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大明亡了,先皇身死社稷。本宫偷生苟活于世,已是不该。今日鲁王强掳本宫远去海外,本宫不去。不是不去,是不能去!前方将士还在浴血拼杀,朝廷却要弃他们而不顾,怎能不让将士寒心?试问,这天下还有谁肯为复明大业效命?本宫不强留鲁王和诸公,但请鲁王与诸公成全,给本宫一个机会,让天下还忠于大明的将士们知道,皇族还有人愿意与他们一起流血舍命,给天下明人一个希望,为大明挽留一丝人心。”



    是可忍,孰不可忍!



    张煌言横跨一步道:“臣愿随公主殿下留下。”



    钱肃乐哂然道:“老朽年迈,不堪舟船劳顿,愿与公主殿下留下。”



    张国维轻叹一声,冲朱以海跪下道:“监国殿下容禀,此时撤离,确实不妥。前方将士若闻知监国转进,士气便会崩溃。先不说能不能挡住,就说兴、越两位国公的援军,此时应该就在路上。以臣看,总得等到战报传来,再定撤退也不晚。监国若真不安,可先将王府诸人和行李送去码头,等战报传来,臣愿意率王府侍卫为监国殿后。”



    张国维的语气平和而无奈,但对于人心的杀伤力,却比张煌言和钱肃乐的诤言更大。



    他说的更切合在场官员的心态。



    没有人愿意逃跑,不管是胆小还是因为别的,能堂堂正正地活着,没有人愿意苟且偷生。



    这前提无非还是两个字——利益。



    所以,当张国维平声静气地说出这番话之后,官员们的态度瞬间有了前所未有的统一。



    那就是等战报来,再决定逃还是不逃。



    人心就是这么复杂,明明是想逃的,但碍于名声,总想有个堂皇的借口,不至于使自己颜面丧尽。



    而张国维给了他们一个借口,那就是不得不逃。



    战报一来,败局一定,为监国计,为江山社稷计,所以才不得不转进。



    多好的借口,多么堂皇的理由。



    看着跪倒在自己面前的众臣,朱以海无奈点头,采纳了张国维的谏言。



    于是,朱以海及众官员的家眷和行李照旧送往码头装船。



    朱以海和官员们留下,继续等待从上虞县传来的战报。



    ……。



    可是他们都不明白。



    这份战报很可能就传不出来。



    人死光了,自然就传不出来。



    这场仗,来得非常的突然。



    战场优势迅速扭转。



    原本是吴争他们以有备对无备。



    可这时,是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



    当鞑子骑兵出现在始宁街南城隍庙口时,吴争只来得及嘶声喊出一句“各就各位。”



    可想而知,这种慌乱的程度。



    这支千人的军队,是拼凑而成的。



    三百多经过三个月训练的吴争的嫡系。



    三百多原卫所士兵。



    三百从朱以海那分来的刚刚扔掉锄头的壮丁。



    还有就是百来名临时花重金征召的当地游民。



    命令,在这个时候真得不管用。



    这个时候得杀人。



    吴争没有杀人。



    他只能身先士卒,率三百多嫡系向鞑子骑兵发起反冲锋。



    为那些新兵菜鸟赢得整束的时间。



    沈致远在杀人!



    很难想象,一个从没有杀过人的少爷公子。



    第一次杀人会是举刀向自己人。



    沈致远在流泪,不是因为惧怕,而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害怕杀人。



    这是一种心理的颠覆。



    所有人的观念中,杀人都是一种罪恶。



    敢杀人的人除了刽子手,就是强盗恶人。



    可沈致远发现,自己竟有些喜欢……杀人的感觉。



    这让他控制不住地流泪,他认为自己成了恶人、罪人。



    杀人,是震慑混乱最好的方法,特别是对那些乌合之众。



    身经百战的老兵,面对杀人,反而会激起强烈的反抗情绪。



    可对于这些平日欺压百姓为乐,手中却无人命的二流子来说,杀人的震慑是极大的。



    混乱由此而稳定下来。



    这些人这才发现,身边就只有他们自己了。



    三百多精锐被吴争率领反冲锋去了。



    卫所的三百多人依照吴争的命令,自觉地回到了屋顶上。



    三百壮丁在小安的率领下,分散于店铺中。



    这就是各就各位。



    地痞油子们这时觉得自己真孬。



    听着南面那拼杀声,他们觉得自己怂。



    仗义每多屠狗辈。



    对于这些混子来说,面子的重要性远高于性命,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会不会真死。



    但现在,他们发现会真死,不是死在鞑子手里,而是死在面前这个沈少爷手里。



    沈致远杀了三人,脸色赤红,双目亢奋圆睁,手里滴血的刀微微抖颤。



    混子们不约而同地一声吼叫,从地上捡起之前三百鞑子尸体边的弯刀,一窝蜂地向增的战场涌去。



    沈致远愣了半晌,这才回过神来,大喊道:“回来,回来,你们该上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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