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八章 和平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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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寨桑逐渐平静下来。既然父亲能做出表率,牺牲自己的女儿,自己难道就不如父亲?海兰珠聪慧可爱不假,可确实女大不中留,早晚要嫁人。嫁给一个旷世英雄,还真不委屈了女儿。这样一想,他终于释然了。

    众人都望向莽古斯,莽古斯面色阴晴不定,手指轮动,轻轻敲打桌子,好半天下了决心道:“和图这个提议好!美女配英雄,这是海兰珠的荣幸。”

    众人立刻又是一片称颂。嫁别人的女儿自己又没什么损失,有什么不高兴的。

    莽古斯接着道:“不过海兰珠不能嫁给李易。”

    为什么?众人脸上都写上了问号。不嫁你还说个什么劲儿?

    莽古斯目光炯炯,恢复了睿智的形象:“李易远在天边,鞭长莫及。这次来的是李胜义这个杀神,肯定打着兵贵神速的主意,能在这里停留两个月,回去请示李易要不要一个女人?李易这个人好大喜功,能为一个女人就放弃北征大业吗?千里迢迢给李易送个美女,这不是要把李易名声搞臭吗?李胜义不傻就不会干这事。恐怕他真为这点事回去请示了,李易第一时间会把李胜义撤职。所以海兰珠要嫁,就嫁这一次北征的主事人李胜义!”

    和图喃喃道:“嫁给李胜义?”忽然茅塞顿开,竖起大指道,“高!还是您想的周全。这李胜义是李易的第一爱将,二十有余未婚,正是海兰珠良配。”

    降还是要降,当然可以美其名曰和谈。现在倒搭一个美女,看似亏了,实际只有联姻才能获得明确利益。这是个好办法。至于海兰珠本人同意不同意,那就不在考虑之内了。

    三月初,北征大军消灭了数十股敢于反抗的力量,行军两千多里,来到捕鱼儿海。

    江南这个时候已经是春末,可呼伦贝尔大草原才刚刚迎来春的脚步。风变暖了,枯黄的杂草中开始夹杂着一抹嫩绿。

    李胜义本以为迎来的会是一场大战,哪曾想迎来的是科尔沁使者。

    使者表达了和平的意愿,希望李胜义能亲自接见族长,商榷具体事宜。

    李胜义听得直皱眉。

    科尔沁是善战部落不假,可是这个部落太容易屈服强者。本来是林丹汗子民,和努尔哈赤大战一场,被打得丢盔卸甲后,就屈服了努尔哈赤。表面上还归属漠南蒙古,实质已经是后金的附庸了。

    眼看后金一天天落魄,北蒙大军南侵,这个部落又投入了北蒙的怀抱。

    如今开荒团大军到了,又要讲和,所谓讲和,其实就是投降换了个好听说法,这种朝三暮四的作风可真不讨喜。

    如果按李胜义意思,他真不愿意接受和谈。有谈那两天的功夫,足够灭了这个部落了。

    不过大师兄曾经面授机宜,对草原部落能抚则抚。草原是牧民的天堂,擅于种地的汉人不适合这片天地,遗留问题李易有信心一一解决。

    怎样实现草原安稳,历朝历代都是难题。可是这个难题对于李易来说,还真的不难。他多了几百年可以借鉴的历史。

    后世清朝对付这个部落用的是釜底抽薪的办法。那就是鼓励科尔沁建寺庙,鼓励牧民当和尚。结果这个部落到处是宏伟的寺庙,到处是需要供养的僧人,百姓越来越穷困潦倒,活着都费劲,再无能力反抗女真人。

    李易当然不会用这种方法,他想的是薅羊毛。

    让牧民养羊致富,来个你好我好。日子久了,牧民就会忘记抢劫可以致富这个茬,既然养羊可以吃饱穿暖,谁还冒着丢命的危险闯世界?

    李胜义不知道李易的小九九,不过不耽误他领会大师兄的精神。李胜义是狡诈的,没这两下子,李易也不会放心他来领军。

    李胜义答应了使者的请求,双方在合泐合河畔会面。

    河畔地气比别的地方回暖早,河道旁草色青青,各种不知名的野花摇曳。

    李胜义站在中军大帐外迎接科尔沁族长莽古斯,身后是李胜智等一帮李家兄弟。

    莽古斯迈着矫健的步伐走来了,后面跟着的是他屡战屡败的团队。

    诶?怎么还有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女?莽古斯你往后站站,美女站前边好不好?李家一帮光棍评头论足,兴致勃勃。

    莽古斯见李胜义一干人眼光都看向身后的海兰珠,暗自得意,知道这步和亲的棋可能走对了。

    莽古斯咳了一声,终于拉回李胜义众人注意力。

    莽古斯虽然年过五旬,但是保养得体,面目白皙。李胜义觉得如果这家伙剃去那两撇胡须,说是三十多岁也有人信,算是美男。但是美男不美男的没用,一枪打过去就不美了。远不如美女耐看。

    莽古斯大声礼赞,拿出了草原迎接尊贵客人的态度,总算是让李胜义开始正眼瞧他。

    李胜义这个坑货这些年没少欺负巴特尔、巴图鲁,莽古斯再有名,在他心目中最多是一份战功。你降了没什么可喜,你不降最多费些手脚。

    这两天他爱上了钓鱼,春天的鱼肉质鲜嫩,很好吃。他钓两天鱼,兄弟们就能把莽古斯带到他的面前,当然不会是站着,只能是跪着。

    现在莽古斯居然神采飞扬,吆五喝六的,你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吗?还好,下一个环节是献哈达。

    藏族和蒙古族都有给客人献哈达的习惯。藏族一般是白色,蒙古的哈达以蓝色为尊,。

    海兰珠捧着蓝色的哈达走了过来。

    犹如花朵上露珠一般晶莹的海兰珠,让李胜义有些失神。怎么草原上也有这样高等级的美女?

    李胜智在身后悄悄踢了李胜义一脚,提醒道:“弯腰,愣着干什么?”

    哦,李胜义才低下头。

    献哈达这个礼节,一般是献者躬身双手托着递给对方,受者也应躬身双手接过。更亲切的是献者将哈达挂在客人脖子上。海兰珠就满脸笑意,躬身捧着蓝色哈达,站在李胜义面前,要把哈达挂过去。

    李胜义醒过神来,他不怪自己走神。这少女虽然面庞稚嫩,但是身材挺拔,人比花娇。风吹日晒的大草原出了这个等级的美女,真是罕见啊。自己是正常男人,见到这样美女走点神怎么了?好,李胜智你趁机踢了我一脚,让我在美女面前丢面子,我记着了!

    海兰珠笑吟吟看着李胜义。

    这就是那个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大魔王?怎么会这样年轻?看着还有些慌乱,这哪是魔王的形象啊?

    海兰珠悄声道:“远方的客人,我可以把哈达给您挂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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