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破灭之国,花与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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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漫硝烟的战场上,地上躺着无数的尸体,四处冒着火焰,天空灰蒙蒙,几只尸体吸引而来的乌鸦在天空盘旋。



    在一头巨龙的尸体上,站着一个披红色披风之人,他穿铠甲,在这昏暗的世界中,他像黎明的朝阳一样明亮。手握圣剑,高举歌谭旗帜,他便是歌谭勇者英雄贝希斯。



    一个传奇之人。



    万人空巷的场景,无数少年少女的欢呼,在空中飞舞的鲜花,这是贝希斯每次凯旋都能见到的场景,他每一次都是骑着骏马,微笑着在众人的面前走过,直达皇宫。



    他是所有年轻一代的偶像,没有少女不想嫁给他,没有少年不想成为像他那样的英雄。一位不败的英雄,驰骋沙场没有输过一场战斗,甚至杀死了可怕的魔王,他的名声甚至压过了军神安弥胡。



    流浪诗人将他写进首歌里,世界各地的酒馆都能听到这首英雄之歌,编写故事的作家把他的故事写进书里,无论老少都喜欢的英雄故事。



    但与歌曲里和故事里不一样的是,贝希斯其实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而且也并不是出生于平民之中,他生来就是一个贵族,只有贵族才有机会接触高级的教育,他的天赋也才得以被发掘。



    英雄、勇者,在所有人都羡慕的名声之下,他自己似乎也并不喜欢这响亮的名声,也不喜欢待在奢华的宫里,没有战事的时候,他喜欢悄然离开宫。



    虽然他的仆从知道这件事,但没人能够拦住他,所以相关的人也只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会去哪呢?



    没人会想到,英雄贝希斯会出现在第四层,也就是平民的生活区中。



    奇怪的是,当贝希斯卸下闪亮的盔甲,没有那红色的长袍,经过仆人精心装扮的发型后,那些无比崇拜他的人,居然会认不出来,偶尔会有人说他很想那位英雄。



    那时候他便明白了,这些人崇拜的不是他本人,而是那个他们想象的“英雄”。那是完美无瑕的,是他们无法接触到的人物,而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只是一个和贝希斯长得很像的人。



    但贝希斯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伟大,也没有歌曲歌颂的那样有着高尚的品格,也没经历过童话故事里那些感人肺腑的事。那些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附加在他上的东西。



    实际上,他只是在工作,为贵族,他必须要穿上战甲,为歌谭而战。拥有极高天赋的他,给家族带来了极大的荣耀,然而当他成为勇者,成为歌谭的英雄时,这份荣耀反而给家族带来了灾难。



    国王好比是太阳,他是不会许其他人比他要明亮,贵族们都清楚了这件事。为了自保,贝希斯的家族自愿摘下贵族的名号,非常低调地离开了歌谭,而他也成为‘平民’英雄,为国王效力。



    也即是说,英雄只是他的工作,至于他喜不喜欢这份工作,没人知道。



    歌谭王都第四层,一望无际的田野,到处都是忙碌的农民,贝希斯喜欢坐在一个小山丘上,那里有一棵被大风刮倒的松树,它倚靠在山丘上,朝着南边生长。



    和往常一样,贝希斯坐在柔软的草坪上,享受着微风轻抚的感觉,唯有看着这一片安宁的景象,他才会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有意义。



    宫里载歌载舞,餐桌上拜访着无数美食,美艳的歌女尽地舞蹈,肥胖的大臣军吏乐在其中,各种带着虚伪面具靠近他的政客说着比蜂蜜还要甜的美话。想到自己和士兵们浴血奋战保护的是这群贪得无厌的人,他每次都会感到恶心与悲愤。他记得每一位在自己面前死去的士兵,他们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都会挤出几个字:求您照顾我的家人。



    他们的眼神一直出现在贝希斯的脑海中,无数的士兵,无数的家庭,他除了杀敌以外什么都做不了。



    噗哒!



    就在贝希斯陷入回忆的时候,他的后传来了一个声音,回头一看,是一个长相平平的平民姑娘。她穿着亚麻的长裙,手中的篮子掉在了地上,苹果落在了草丛中。



    她瞪大着眼睛,双手捂着嘴巴,露出了一副惊讶的表。



    “是!是您!贝希斯大人?!”



    她几乎要发出尖叫,虽然贝希斯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但他心里还是有些希望对方不要认出来的好。



    “您怎么会来这里?”



    女人弯腰捡起地上的苹果,她的动作很快,干活肯定也很利索。



    她为什么会一眼认出自己就是贝希斯呢?而不是觉得这个穿着朴素衣服的人,只是一个和贝希斯长得很像的路人呢?而且按理说她只看到了自己的背影,又怎么能认出来他就是贝希斯呢?



    贝希斯感觉到疑惑,但他还是觉得麻烦比较多一点,或许她是某个贵族,甚至是国王势力派来的女人。但这个猜想很快被他自己否决了,因为派来接近他的女人,虽不说是国色天香,但她们都是男人眼中的尤物。



    而面前的这位姑娘,灰色的裙子上披着白色的围裙,右手提着篮子,就是普通的平民姑娘。



    “你可能认错人了。”



    贝希斯微笑着答道。



    对方眨了眨眼睛,用贵族的话说,她用着无礼的眼神打量了贝希斯的脸。



    “是吗?但你真的很像那位英雄。”



    “嗯。”



    贝希斯把头转了回去,一般而言对方也会自讨没趣,自行离去吧。



    然而一个影突然坐在了他的旁,那位姑娘居然坐在了贝希斯的旁,并且拿出了一个青色带着一点红色的苹果,用手帕擦了擦,随后递到贝希斯的面前。



    “吃吧,虽然不好看,但很好吃的哦。”



    贝希斯微微笑着,他本想拒绝,但对方直接塞到了他的手上,随后自己又从篮子里拿出了一个苹果,直接咬了一口,大口吃了起来。



    她一边嚼着苹果,一边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要见那位大英雄一面。”



    随后她似乎留意到贝希斯拿着苹果,但是迟迟没有动嘴,她一下转过头,看着贝希斯问:



    “不吃吗?放心,不会要你钱的,吃吧。”



    看着她鼓鼓的腮子,贝希斯轻叹了一口气,随后轻咬了一口。



    老实说,这苹果的味道糟糕透了,比起皇宫里那些红得冒火的苹果,这也差得太远了,就连被宫女们偷吃的残次品都不如。酸涩的味道让贝希斯差点将其吐掉,但他还是慢慢咽了下去。



    他有些佩服这个姑娘能够吃得如此有滋有味。



    “真想见那个英雄一面啊”



    对方突然感慨了起来。



    贝希斯沉默着,他并不喜欢说话。



    “你知道吗,我的两个哥哥最崇拜的就是贝希斯大人了,他们也想成为像贝希斯一样的英雄,只是,他们都战死了。”



    说着,女人轻叹了一口气,她抬起头,看向蓝天白云。



    贝希斯的脑海中又出现了许多战士的脸,他眉头微皱,好像有心事一样。



    “如果,你见到贝希斯,你像对他说什么?”



    他忽然问道,他不常问问题,只是有一件事他很想知道。



    “谢谢。”



    对方低声地说出了这两个字,不知为何,贝希斯的心脏好像被棉花一样的拳头打到一样,他看向对方的脸,对方也转过头,对他笑了笑。



    不知为何,他看到对方的笑脸时,会想到路边的野花,虽不惊艳,但同样灿烂。



    “哎!我要去干活了,话说你不用工作吗?”



    “休息。”



    “哦!偷懒!我要去举报你”姑娘突然叉着腰对贝希斯说道,但很又快又嘿嘿一笑,变回笑脸:“开玩笑的,走啦。”



    看着离去的姑娘,贝希斯挠了挠头,忽然对方又回过了头,嬉笑着对他说:“对了,我叫丽塔,下次见。”



    说完,她便小跑着离开了。



    贝希斯笑着摇了摇头,他看着手里那只咬了一小口的苹果,他不知为何,又吃了一口,这次苹果好像不那么酸涩了。



    和往常一样,他依旧带领着将士们冲锋陷阵,击退魔王军队的入侵,他的脸上依旧保持着那静止画面一样的笑容。



    在没有战事、没有让人厌烦的皇宫琐事的时候,贝希斯常常会离开皇宫,来到那座山丘上。而他每次去,都会遇到那个叫做丽塔的姑娘。



    她时常会说起常的琐事,抱怨一些很小的事,偶尔会说一些笑话。



    而贝希斯则一直默默地聆听着,他很少说话,甚至一直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对方也一直没有问。



    从丽塔所说的话中得知,她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姑娘,父母以种地为生,她则偶尔在市集里干点散工,偶尔会在家里帮忙工作。



    虽然对方的生活非常地朴素,但贝希斯却感到非常地真实,至少她活得自在,不像他那样,要作为一个正义、完美的英雄活着。他觉得自己更像一个木偶,时时刻刻被人控着,一个被人封住嘴巴的人偶。



    “嘿,其实……你不想笑的时候,其实可以不用勉强自己笑,我感觉你好像一直有些不高兴。”



    某一天,丽塔突然对贝希斯说出了这句话,他当时愣了一下,但最后还是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不可能的,那副笑容已经长在了他的脸上……



    后来,歌谭的国王向魔王势力发起了进攻,经过无数次激烈的战争,贝希斯最终斩杀了那位魔王,看着后尸体如山,他忽然感觉到心里非常地空虚。



    那是一场可以载入史册的打胜仗,为歌谭帝国赢来了无数荣耀,贝希斯甚至见到了另一位传奇勇者,一位老者,军神安弥胡。



    他问了对方一个问题:您为什么要当勇者。



    安弥胡沉思了许久,说出了让贝希斯沉默的答案:因为人类需要勇者。



    “我想在将来开一个水果店。”



    丽塔憧憬地看着前方,她的眼睛里有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光忙。



    “水,水果店?”



    “嗯,我因为我喜欢吃水果呀。”



    贝希斯睁开了眼睛,看着授予自己荣耀勋章的人,不自言自语了一句:“我究竟是谁?”



    他的话让在此的所有人陷入了惊讶之中,但国王的左右手,一头金发的异域人站了出来,笑着说:“您是我们的大英雄啊。”



    不,不对,那不对,那不是我。



    大家哄堂大笑,气氛一下变回了欢快。



    贝希斯的微笑慢慢消失了,他突然笑不出来。



    他是国王的大祭司,是一个对生命魔法有研究的师,好像用自己高超的魔法救了国王一命,随后受到了国王的重用。



    后来,国王在大祭司的建议下,将他的某一个女儿,也就是歌谭的公主许配给了贝希斯。



    这是轰动全国的大喜事,公主比贝希斯小七岁,非常年轻且非常美丽,贝希斯见过她几次,她和绝大多数人一样,非常地崇拜贝希斯。



    在外人看来,两人非常地般配,贝希斯知道,这是国王控制他的手段。即使他娶了公主,他也没有可能继承王位,现任国王死了,他还是下一任国王的傀儡。



    贝希斯做出了一个小人物的决定,他想要逃离这里,作为一个普通人活下去,他回到了那个山丘,丽塔果然在那里。



    “跟我走吧。”



    他第一次握住了丽塔的手,激动地对她说道。



    丽塔瞪大了眼睛,她今天的模样有些奇怪,眼睛好像有些湿润。



    她微笑着松开了贝希斯的手,他永远忘不了当时丽塔脸上的笑脸,那是和他之前一样的笑容。



    “不,我还要在这里开水果店,而且我的家在这,抱歉。而且……我也要结婚了,你看,好不好看。”



    丽塔戴着用白色野菊做成的花环,对贝希斯说道。



    贝希斯像一炬燃尽的火把,渐渐地底下了头。



    结婚的当天,他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木偶,不知为何,他再也笑不出来。



    一副冰冷的脸,公主却是露出非常幸福的笑容,在全国居民的祝福中,两人登上了神坛。



    主持整场婚礼的,是大祭司,那位金发之人。然而,就在举行婚姻仪式到最后一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贝希斯流下了眼泪。



    虽然那被当作感动的泪水,但旁的公主却察觉到了他并不喜欢自己这一件事。



    婚礼过后,一切都变了,贝希斯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很少外出,国王得了一场重病,公主暂时执政,由大祭司辅助。



    随后歌谭帝国发布了许多奇怪的政令,比如为了节省魔力结晶的消耗,夜晚关闭路灯,并不许在夜晚外出,和一般平民不许靠近城墙等等令。



    而公主也在大祭司的帮忙下,调查出贝希斯和一位平民村姑的事,她大发雷霆,想不清楚自己到底哪里比不上那个村姑。



    最后她相信了大祭司的话,相信他的魔法能够让贝希斯回心转意,让贝希斯上她。



    而国王这边,大祭司更用用永生之塔的谎言哄骗了他,让他在城中修建了永生的魔法,和一个奇怪的高塔祭坛。



    “我本来不想那么做,但是我太你了,我和父亲都被他骗了!他是个可恶的骗子,这是个黑暗的骗局,他是个恶魔!!我真的不想这么做,对不起,贝希斯,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我希望你知道你的敌人是谁,是他杀了丽塔,杀了我们。



    永别了,这辈子最高兴的事,就是能嫁给你。



    ——你的妻子伊丽莎白”



    字迹到此便结束了。



    魔王低头看着地上那头顶皇冠,穿长裙的骷髅,陷入了沉思。



    这就是歌谭帝国毁灭的真正原因,虽然具体的经过没法得知,但这就是导火索。



    什么国王与勇者,什么美丽的故事,那只是一点点片面,人们通常只能看到事的表像,然后经过无数遍的粉饰后流传出去。



    魔王轻叹了一口气,带着那本满是灰尘的书转离开了地下室,他来到了外面的一个山丘上,弯腰将那本笔记书放在了松树前。



    天空灰蒙蒙的乌云中,突然一束光突破了云层,照在了一把白色的断剑上,断剑前放着着一本破旧的笔记,和那几多白色野菊一起随风翻动着。



    厚厚的云层中,一头散发着银光的巨龙冲破云雾,它的上绑着绳子,居然拖动着一艘巨大的帆船,出现在天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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