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二憨,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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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争被一阵喧嚣吵杂声惊醒。



    隐隐听到车外有“杀人啦”的叫声传来。



    “小安子,发生何事?”



    小安在车边回答道:“少爷,前面围了很多人,听声音好象杀人了。”



    “去看看。”



    “是。”



    一会儿,小安回来禀报道:“少爷,前面有乱兵抢劫杀人。”



    吴争随口道:“不必管,赶路要紧。”



    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吴争不认为自己能管得过来天下不平事,加上有伤在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车往前行,来到了事发地点。



    吴争好奇地掀起车窗,往外看去。



    只见有十来个乱兵,正围着一辆精致的马车,车边有一锦衣少年侧身而立,少年身边有一个中年男子,象是管家,还有一个美貌丫环。



    马车头处,有两具尸体,从衣着看,象是随从护卫。



    吴争心中叹道,这少年根本就是个没有阅历之人,这么美貌的丫环,不藏在车里,反而示之于人,岂能不招惹是非?



    况且,这马车更是显示出非富即贵,难怪乱兵找麻烦。



    原本吴争打算放下窗帘的,可这时,那少年见了吴争的马车,看了过来,与吴争的目光相碰。



    吴争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惊恐,但更多的是愤怒。



    而那少年转身往吴争处挪了几步,哭喊道:“大人,救命。”



    马车代表着身份,吴争的马车是小安二人从县令处抢来的。



    加上小安和二憨身着明军军服,一个赶车,一个车旁随侍,那车中所坐之人,自然是官。



    吴争却看到了那少年的右臂竟是空荡荡的。



    可怜啊,吴争暗叹道。他让吴争想起了嘉定城中,残肢断臂,血山尸海。



    这一瞬间,吴争决定,管了。



    “停。”吴争喝道。



    “少爷莫非想管此事?”



    “去问问发生何事?”



    “是。”



    小安上前,举着带鞘的腰刀,挥舞了几下,将围观的百姓驱散。



    那十来个乱兵倒是衣着光鲜,哪象吴争和小安、二憨身上血迹斑斑。



    他们的领头之人,此刻正弯着身子,在车中翻找着。



    见小安上前,回头大声喝道:“兄弟,此处已有人了,想发财找别处去。”



    小安厉声道:“放肆,一区区小旗,也敢在我家大人面前猖狂?”



    那领头之人听闻也惊讶起来,他慢慢将头从车中退出来,看向小安。



    他倒是识货之人,一猜就明白小安身上的血渍来自何处。



    加上小安身上有股子杀气,这种杀气只有在战场上真正杀过人才会有,而且杀得人一定不少。



    原本凶恶的眼神,在看到小安那一身破碎的军服,和军服上早已变硬的褐色黑块时。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亲善起来。



    “敢问这位兄弟,在何处高就啊,贵上如何称呼?”



    小安蹩着眉喝道:“我家大人乃嘉定总兵麾下亲卫哨官,还不上前拜见?”



    那领头小旗神色再变,他放下手中的财物,肃容向吴争马车处行来。



    “卑职见过大人。”



    吴争冷冷问道:“你是何人?居何职?”



    “回大人话,卑职吴江卫所百户麾下小旗。”



    “你家百户呢?”



    “回大人话,听闻清军再次回击嘉定时,百户就携细软跑了。”



    吴争眼中的冷意更盛。



    “为何劫掠百姓?那二人可是你所杀?”



    “呃……大人有所不知,卑职和手下兄弟已经一年多没领饷银了。”



    吴争心中轻轻叹息一声。



    “没领饷银就能光天化日之下劫掠百姓,行凶杀人?”



    “这……。”



    吴争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喝道:“带着你的兵,快滚。”



    原本吴争只是想驱走乱兵,这种事,如今屡见不鲜。



    就算是告到当地官府,也没什么作用。



    国都亡了,谁还有心思替苦主主持公道?



    那小旗闻听,稍作迟疑,神色再变,他凑上一步,低声道:“大人,那边车中确有不少宝贝……这样,若大人不嫌弃,你我二一添作五,如何?”



    吴争是真吃了一惊,这人啊,还能无耻到这种程度。居然大庭广众,当着苦主和围观百姓,公然向自己行贿,行贿的还是赃物。



    那小旗却以为吴争嫌少,于是爱昧地回头向那丫环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道:“大人可看见那奴婢,长得果真水灵,卑职愿意将她让给大人,以侍奉大人。”



    吴争心中怒意升起,厌憎地扫了小旗一眼,“本官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带着你的手下,滚。”



    可没有想到,那一直表现温顺的小旗突然就翻了脸,他嘿嘿一声冷笑,道:“咱敬你,是给你面子,大明都亡了,你真还以为自己还是大人?先不说你我各有分属,你管不了咱。就说眼下,咱麾下十人,你不过三人,打起来,你可是只有吃亏的份。这样,你现在离开,我不为难,真要撕破了脸,可没你的好。”



    这小旗有一点说对了,明朝军队分为屯田制和募兵制。



    屯田制称“军户”,世袭,编制为指挥使、卫指挥、千户、百户、总旗、小旗。



    募兵制,如戚继光的戚家军、俞大猷的俞家军,招募而来,不世袭,编制为总兵、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哨官、队长、什长。



    双方不是一个系统,互不统属。



    吴争听了,怒极反笑,原本吴争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现在,倒被一个区区小旗给威胁上了。



    也在这时,吴争心中一动,想在乱世中活下去,需要集结人在身边,身边人越多,越安全。



    这十来个乱兵,衣着光鲜,但身上装备齐全,看年龄也是有几年军龄的老兵。



    这种兵,调教好了,打起仗来,那远远胜于新募的壮丁。



    但面前这人却留不得,留下他等于在士兵里埋下了离心的种子。



    吴争心里笑了。



    嘴上却厉声喝道:“本官说了,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还不快滚!”



    那小旗一惊,“噌噌噌”倒退三步,“呛啷”一声抽出腰刀,转头呼道:“兄弟们,抽刀。”



    可喊归喊,他倒没真敢向吴争挥刀。



    但抽刀欲向上官,这就已经够了。



    他的麾下士兵闻声却没有抽刀,反而是举目四顾,世道乱了,但深植于心的上下尊卑还有着一定地约束力。



    可吴争却没有丝毫犹豫,他道:“敢在本官面前拔刀?二憨,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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