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快船王朝 1980至1981NBA季后赛西部半决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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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魔术师你不要说的这么煽情,好不好?其实不用说出来,男人之间,心里明白就好。一个男人不要轻易给另一个男人一辈子的承诺,这会让人想歪的,虽然伯德辜负了你,你可不准打我的主意,我可是有主的。”李耀辉调侃道,这辆军用越野车里坐了四个人,司机和副驾人员都是保镖,后排只坐了大帝和魔术师,这样坐起来比较舒服。

    “我呸,说的好像我要跟你搞基一样,你想多了。别跟我提大鸟那个叛徒,我跟那个叛徒势不两立。”埃尔文·约翰逊咬牙切齿的说道,一提到伯德,魔术师就变身成为眼红的斗鸡了。

    “你放轻松一点,不要为离开的人生气,天要下雨,伯德要离开,谁也拦不住。”李耀辉开导魔术师说道。

    车队从早上出发,就开始在绕山公路上行驶了,整整跑了一天山路。公路跑到头之后,接着就是砂石路,然后在坑洼不平的砂石路上颠簸了五个多小时,最后到了路的尽头,一处印第安人聚集地。

    “天明哥,这里不是你说的那个印第安人部落吧?”看着这个印第安人聚集地,李耀辉怀疑的问道。

    “当然不是了,这里只有几十户印第安人,根本不算部落,只是暂时的落脚点,今晚就住在这里。等会儿,我给你介绍一个特别的朋友。”王天明故作神秘的说道。

    “天明,我的好兄弟,终于等到你了。”一个38岁左右、又高又壮的印第安族大汉走了过来,跟王天明紧紧的拥抱到了一起。

    “塔坦卡,来我给你介绍一位尊贵的客人,这是我们洪门篮球俱乐部的董事长李耀辉先生,就是我跟你常说的辉少。”

    王天明把那名印第安族大汉塔坦卡引荐给了李耀辉。

    “辉少,这位塔坦卡先生是我们要去的那支部落的军事首领,也是部落的第一勇士。”

    “很高兴认识你,塔坦卡先生。”李耀辉客气的说道。

    “辉少,终于等到您了,我尊敬的客人。”塔坦卡非常热情的跟李耀辉进行了拥抱,这位印第安族大汉有1.9米高,有一身强壮的肌肉,皮肤黝黑,手掌粗大布满老茧。

    “辉少,我提前跟塔坦卡说了,你有可能去他们的部落看看。塔坦卡非常高兴,亲自从部落赶到这里来等你,当向导为你带路。”王天明赶紧解释塔坦卡等待这里的原因。

    “塔坦卡先生,非常感谢您专程从部落赶过来当我们的向导,辛苦了!”李耀辉看着这名印第安族大汉,非常真诚的感谢道。

    “不客气,不辛苦,能够接待辉少这么尊贵的客人,我感到非常的荣幸!”

    塔坦卡很客气的回答道,然后邀请大家去屋里坐。

    “从黄石公园过来,距离很远,大家也饿了,饭菜已经准备好了,请屋里坐。”

    桌子上面摆满了菜,塔坦卡开始介绍桌子上的菜,全都是印第安人常吃的野菜。

    “这是野牛肉,那个是鹿肉,这个是鱼肉,这些都是大自然送给我们的食物。”

    李耀辉喜欢吃鱼肉,桌子上摆了三盘子的鱼肉,这几条大鱼有的是清炖的,有些是蒸的。虽然没有放什么调料,但是味道极是鲜美,肉质紧密、很有弹性,野鱼就是比较好吃。

    “哇!野牛肉真是太好吃了,这个太好吃了,牧场里的牛肉那里有这野牛肉好吃!太棒了!”查尔斯·巴克利嚎叫了一声,然后大快朵颐。

    “我尝尝,嗯,味道不错,果然跟一般的牛肉不一样。”克莱德·德雷克斯勒也挑了一筷子肉塞进嘴里,大口的嚼了起来。

    “大帝,你也尝尝,这野牛肉就是好吃。光吃鱼肉干嘛,还是牛肉好吃,来吃几块野牛肉。”埃尔文·约翰逊大口吃着野牛肉,不忘提醒李耀辉吃牛肉。

    “好的,我也尝尝。”李耀辉挑了几块牛肉吃了下去,味道果然不错,比平时吃的牛肉好吃不少。

    “辉少,这是大角鹿肉,这个你没吃过吧?三百多公斤的大角鹿,味道还不错。”塔坦卡介绍起一盘子肉来了,还别说,不介绍一下,还不知道这是什么肉。

    “嗯,这叫大角鹿肉?味道确实不错,很好吃。”李耀辉先吃了一块,味道好吃,然后多吃了好几块。

    酒足饭饱,塔坦卡安排李耀辉他们住下。

    一大早,李耀辉他们就起来了,随便吃了些早点就准备出发了。

    塔坦卡打了一声唿哨,从四周的房前屋后窜出了很多大狗狗。

    十几条大狗狗像士兵一样,全部站立在塔坦卡的面前,其中有一只特别雄壮的大狗狗站在最前面。

    这只大狗狗体型属于大型犬,很高大。毛色灰黑相间,油亮发光,嘴巴狭长,牙齿雪亮细长。尾巴高高翘起,眼睛里闪着阴冷的绿光,给人感觉不像是狗狗,更像是野狼。

    “这是黑狼,是我们部落狗狗们的头领,部落吃的猎物全靠黑狼带领狗狗们去狩猎,劳苦功高。”

    塔坦卡蹲下身子,抚摸了一下那只大狗狗的狗头,顺便梳理了一下毛毛。

    “从这里出发,汽车就开不了,我们只能骑马前行。路途比较遥远,骑马都要走四五天,不过一路的风景很美,还能看到很多野生动物。”

    塔坦卡手下的印第安人牵来了几十匹马,每人都有一匹马用来代步。

    等到大家都适应了自己的马,队伍就开始出发了。

    “出发!”塔坦卡喊了一声。

    黑狼带着狗群首先跑了出去,然后塔坦卡走在前面,李耀辉带着快船队球员们走在中间,十个保镖和五六个印第安人走在四周和最后。

    马队走在山林里,一路可以欣赏落基山脉的美丽风景。

    落基山脉又译作洛矶山脉,是美洲科迪勒拉山系在北美的主干,由许多小山脉组成,被称为北美洲的“脊骨”,主要的山脉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加到美国西南部的新墨西哥州,南北纵贯4800多千米,广袤而缺乏植被。其名称源自印第安部落名。

    巍峨的落基山脉绵延起伏,自北向南,有数千公里之长。整个落基山脉由众多小山脉组成,其中有名称的就有39个。除圣劳伦斯河外,北美几乎所有大河都源于落基山脉,是大陆的重要分水岭。落基山脉一般定义为从加拿大的里阿德河到新墨西哥州的格兰德河,

    南北两端再延伸只能是属于美洲山地的一部分,不再属于落基山脉。落基山脉的比较年轻地部分,是在白垩纪时代(大约1.4亿年至6500万年前)隆起的,南部可能在前寒武纪(大约39.8亿年至6亿年前)就已经隆起了。

    落基山脉的地质结构主要由火成岩和变质岩组成,在南部边缘也有年轻的沉积岩。在有些地区有第三纪(大约6500万年至180万年前)喷发的火山岩。

    从更新世到全新世(1800万年-1.1万年前)发生多次冰河时期,当时黄石公园的90%都被冰川覆盖着,从1550年到1860年还属于“小冰河时代”,冰川曾经向前推进。

    落基山最初为巨大的地槽地区,到白垩纪初期还只是浅海,第三纪时发生了大规模的造山运动、火山爆发,地壳发生了强烈的褶曲与压缩,山脉再度隆起,形成了高大的花岗岩山系;第四纪时,冰川的作用又留下了陡峭的角峰、冰斗、槽谷等冰川侵蚀的地貌特征,再加长期的地壳变动,逐渐形成落基山的现状。

    山脉主要形成于白垩纪末至第三纪初的拉拉米造山运动,在白垩纪末(约1亿4550万年前~约6550万年前)至老第三纪(6550万年前至2300万年前)。从寒武纪早期时代(5.42亿年前以前)至白垩纪,地层受东西方向的压力,形成褶曲(地层呈波状弯曲)及断层(地层断开错离)并随之隆起。之后经抬升及旺盛的侵蚀,构造地形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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