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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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韦夏一阵沉吟。



    “你不愿意?”



    菲尔·杰克逊大感意外,他可是听说韦夏喜欢读书的,刚好他又特别喜欢让队员一边读书一边领悟他的深意。难道韦夏喜欢读书的传闻是假的?



    “也不是,可以把这本书换成吗?路西维德写的那一本...”



    杰克逊的嘴角挂着浅薄的笑容:“好书是精神食粮,坏书是精神鸦片,我们需要的是让精神感到温饱的粮食,而不是对身心有坏的鸦片。”



    韦夏甚想为路西维德争辩一下,关于拿破仑的小说,还是用传统小说的形式写的,古往今来,无出其右,竟然被杰克逊称为精神鸦片?



    “那好吧。”他有的选吗?从来没有。



    韦夏从杰克逊的手上接过了那本书,万幸,它很薄。



    “读完,然后别忘了写观后感,内容要详实,我需要你结合我们的实际需要。”



    意思就是,不要去网上随便抄一篇来糊弄人,他要韦夏把这本书的内容和现实中的工作相结合。



    问题来了。



    什么样的神仙可以把和球类运动相结合?



    这本书诞生的时候,篮球这项运动才31岁,他的作者斯蒂芬·茨威格会打篮球吗?韦夏要怎么做才能把这本和篮球八竿子打不着的小说与篮球运动相结合?



    韦夏哭丧着脸,从机场走出来,记者围着他,想要他再说说关于对凯尔特人砍下生涯最高分的事情。



    “我没什么好说的,那只是一场比赛。”他倒是洒脱得很。



    他可能并不知道有洛杉矶媒体夸大其词地称他为“后科比时代的湖人答案”和“科比之后的科比”。



    这两个刺眼的标题有两大问题。



    一,科比还年轻,要把湖人变成后科比的时代,少说得是十年后了。



    二,韦夏就是原地退役都不想成为科比后的科比。



    他和科比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球员,就好像鬣老虎和狮子,纳什和基德,奥尼尔和大卫·罗宾逊,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不为敌就算了,还玩那种“多年后我成为了你”式的俗气套路?啊呸!



    韦夏到机场外才发现他忘了叫李忠贤来接他。



    因此,他叫了辆的士。



    本想回家的,不知怎的就去了金·迪莱克特的家里。



    他倒不是想白天来个极限挑战,晚上再挑战极限,他只是觉得杰克逊让他看的这本书,应该可以找个真正的女人来试看看能不能发现些切入篮球的角度。



    迪莱克特的兴趣和韦夏差不多没通告的时候她会泡一杯咖啡,坐在家里看书、看电影总之就是不出门。



    今天她没通告。



    韦夏突然拜访,让她很是意外。



    “你该不会是刚下飞机吧?”韦夏背着背包迪莱克特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也不想,但情况紧急。”韦夏拿出了杰克逊给他的书“你看过这本书吗?”



    迪莱克特看了看书名“当然看过,任何一个爱看书的女人如果没看过这本书的话,那就不是女人。”



    “这么说也太绝对了...既然你看过,可以告诉我这本书有什么特别的吗?”韦夏问“是我们的教练让我看的他亲手把这本书交到了我的手里。”



    迪莱克特的眼神变得有趣,那是看戏、八卦、以及追剧的种种神采。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人在临终前向暗恋十多年的男人告白,你们教练该不会对你感兴趣吧?”韦夏总算读出了迪莱克特瞳孔深处的腐意。



    她的话语让韦夏想起某些不堪入目的画面。



    “不!可!能!“



    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不,几乎是用喊的。



    “我十几年前看的这本书,只知道大概的剧情具体的就没印象了,你还是静下心来看一会儿吧内容不多,剧情指向明了阅读起来并不困难,我帮你准备一下午餐。”迪莱克特笑问“想吃什么我的小老虎?”



    韦夏生无可恋地说:“我想吃了这本书。”



    “记得喝水有助于消化喔。”



    韦夏放下行李,盯着这本书,踌躇了半天,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我的孩子昨天去世了——为挽救这个幼小娇嫩的生命,我同死神足足搏斗了三天三夜。他得了流感,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



    渐渐的,韦夏被吸引了,菲尔·杰克逊吩咐给他的事情让他清理出了脑袋,他就想安安静静地看这本书。



    “那一天,那--刻,我整个地、永远地爱上你的那-一天、那一刻,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我和一个女同学散了一会儿步,就站在大街口闲聊。这时开来一辆小汽车,车一停....我们两人差点撞个满怀...”



    韦夏发现,13岁的小女孩爱上别人居然只需要一个瞬间。



    大部分的女人都太感性了,为一个心存好感的男性沉沦似乎只是瞬间的事,反观伊莲·特洛维斯,她倒是理智得让人不敢对她产生任何“今晚和她会有好事发生”的期待。



    韦夏用轻快的速度一口气读完了并不厚的书。



    和比起来,它的内容太薄,而且没什么值得他做笔记的地方,因为这就是一个暗恋人临死前的道白,顺着优美的语言文字读下去就对了。



    现在他仔细回想起来,整个小说构成的前提,就是卑微。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差距悬殊的,且不说这女子对于男子才华、相貌的倾慕,即使这女子自己,也会对自己的家世生活等等产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



    自卑,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是对自己的开脱辩护,甚至是一种武器。只是这武器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这显然是弱者们的最后一搏,以同归于尽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有了那封来信。



    韦夏并不认可那个女人的做法,如果他喜欢某个人的话,别说憋在心里十几年,他在发现自己心意后的一周内就会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想法,接下来便展开攻势,还憋他个十几年?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



    杰克逊让他看这本书的用意是?



    结合篮球的话,是要他像这个自卑的女人一样,默默地奉献出自己的爱,直到最后一刻再爆发出来?



    再考虑到他的角色,杰克逊是希望他无声地奉献自我,就像以前一样?



    韦夏不知道,最让他不满的是,他居然要写三千字的读后感?这不是难为他吗?



    韦夏的内心正在激烈地交战,迪莱克特喊了他一声:“我准备了牛排,来吃一点吧。”



    “就来。”



    韦夏将他快速读完的书放到沙发上。



    迪莱克特给了他一张放到德州的标准都称得上巨大的七分熟牛排,配上鲜美得酱料,飘荡着的肉香与一眼可见的油汁令人食欲满满。



    “看了那本书有什么感想吗?”迪莱克特问。



    韦夏直白地说:“女人还真是世界上最容易一见钟情的生物。”



    “看来你没白看啊。”迪莱克特笑道。



    可惜,这个事实对他来说什么用都没有。因为他不可能围绕这件事来写三千字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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