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赘婿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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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

    一声脆响,秦欢的脸上又是一阵生疼。

    这是他今天挨的第3巴掌。

    打他的不是别人,正是面前这位身材样貌都无可挑剔的叶家大小姐,叶语寒。

    “老婆,我错了。”

    “啪”

    第4巴掌。

    “我说过,当着别人的面不准叫我老婆,要叫小姐。”

    “可...可是现在没有别人啊。”

    叶语寒指了指旁边那两条狗。

    “这不是人?”

    “这...这明明是狗啊。”

    “当着狗也不行。”

    “难道在你心里我连条狗都不如?”

    “啪”

    第5巴掌。

    “再说一遍,别跟我的狗狗争宠,不然有你好受的。”

    “你有点欺人太甚了吧。”

    “哼,上门女婿就要有上门女婿的觉悟,你要对我言听计从,不然马上滚蛋,能不能做到?”

    “我...”

    “嗯?”

    “能。”

    “这还差不多,给狗狗倒上狗粮,然后滚远点,别影响它们吃饭的心情。”

    “是,小姐您慢走。”

    ...

    看着叶语寒离开,秦欢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颊,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昨天挨了10巴掌,今天只挨了5巴掌,嗯,有进步,不错不错,继续努力,争取尽早把她推倒入洞房,到时候让她一起还回来。”

    ......

    时间回到一个月前。

    那个时候,秦欢觉得自己这名字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明明带着一个“欢”字,他却从来没感受到到生活给予自己的欢乐。

    一丝一毫都没有。

    他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光是这一点已经够惨,但生活似乎有意跟他过不去,将他踹倒在地之后还要狠狠的踩上一脚。

    不对,是踩上好几脚。

    3岁,他从二楼摔下,骨头断了好几根,小命差点不保。

    6岁,掉进了福利院仓库后的一口废弃枯井中,差点被积存的臭水活活熏死。

    9岁,被一群突然冒出来的野狗撕咬,后来光是狂犬疫苗就打了一大堆。

    12岁,福利院失火,他被困在屋里,若不是后来突然天降大雨,早就烧成了焦炭。

    15岁,被闪电击中,几经抢救终于保住了性命,但是在背上留下了一道长达20厘米的伤疤。

    18岁,成年了,他被“请”出了福利院,当时他对外面的世界虽然有点恐慌,但还是抱着一丝幻想和期待,毕竟自己将要开启全新的人生。

    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难道比那个像监狱一样的福利院还糟糕?

    可惜,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了情况的确变得更糟糕了。

    工资被拖欠、受同事欺负、无处容身、无人问津,在福利院至少有饭吃有床睡,可现在,基本的温饱都成了问题。

    不过这一切在他看来都不算什么,虽然很辛苦,至少很自由。

    后来他索性去捡垃圾,睡桥洞。

    直到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夜,被一群乞丐围住暴打一顿,抢走了仅剩的几十块钱,他这才知道,就连乞丐都有自己的“地盘”和“业务范围”。

    那一夜,是除夕。

    鼻青脸肿的他坐在路边,听着声声爆竹,看着满天焰火,哈哈大笑,直到笑的泪流满面。

    从此他便过上了像丧家犬一样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

    他也曾想过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曾很多次站在某座高楼的天台边。

    但每当这个时候,俯视着眼前繁华的城市和川流不息的人群,他又会觉得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死了实在有点窝囊。

    蝼蚁都懂得苟且偷生,何况自己是个年纪轻轻的大活人。

    “再坚持一下吧,或许很快就会有转机。”

    这是他反复用来安慰自己的话。

    虽然他知道这几乎是一句没用的屁话。

    ...

    21岁,他遇上了人生中第一个对自己嘘寒问暖的人。

    那是一个小餐馆的老板,夫妻倆收留了秦欢,给他吃住以及少量的零花钱。

    虽然他们经常用一种审视猎物一样的眼神打量秦欢,但秦欢仍旧很感激,觉得世上还是有好人。

    直到有一天,这老板很委婉的跟他说,希望秦欢能娶她的女儿,给他做上门女婿,作为回报,他们会把这家小餐馆送给秦欢。

    秦欢更加委婉的拒绝了,说自己还小,暂时不想考虑婚姻大事。

    真正原因则是这老板的女儿精神不怎么正常,而且又黑又矮又胖又丑。

    娶这么一个女人,还不如打光棍。

    老板娘看穿了秦欢的心思,索性摊牌了,她说秦欢天生就是个当上门女婿的命,让他乖乖认命得了。

    秦欢仍旧推辞,老板娘火了,当即翻脸,告诉他要么答应,要么马上滚。

    秦欢选择了马上滚。

    ......

    一眨眼,他22岁了。

    命运之神似乎终于动了怜悯之心,决定向他露出一丝笑脸。

    那是一个大雾弥漫的天气,秦欢像往常一样沿着自己的“业务范围”开始捡垃圾。

    这是他这几年的时间内最大的收获——终于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其实说穿了,不过是某条步行街上的20个垃圾桶而已。

    但他很满足,因为这20桶的垃圾足以让他应付廉价的房租和基本的温饱,甚至还有余钱买到旧货市场上买几本书看。

    至于买书,倒不是因为他生性好学,而是因为这是最廉价的一种精神消费品,几块钱就能买一本厚厚的旧书,看上好几天,看完之后还可以当成废品再卖掉,很划算。

    他跟寻常一样耐心的翻找每一个垃圾桶,不放过任何一片碎纸或者瓶子,看他那股专心的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寻找什么宝藏。

    1个、2个、3个...翻到第10个垃圾桶的时候,他跟往常一样坐在附近的长排木椅上休息起来。

    雾气很大,椅子很潮湿,除了他这种乞丐之外,没有行人愿意坐下来休息。

    他不经意的把手往后一甩,似乎碰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

    扭头一看,是一个米黄色的手提包,看起来很高端,很值钱的样子。

    他想,里面应该装着很多钱,或者是很值钱的东西。

    这种情况他已经幻想过无数次,但美梦成真还是第一回。

    他条件反射的看了一下周围。

    没人看见自己,附近也没有监控摄像头。

    他快速把包装进自己的蛇皮袋子,急匆匆的赶回了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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