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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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锦正文卷第一百二十九章小子两人骑马经过一片山谷,山谷中竹林遮天蔽日溪水潺潺。



    “休息一下吧!”



    嗯,顺便可以把午餐一起解决了。



    广茂美丽的竹林,让她想起了清香的竹筒饭。



    厉风这个老婆奴,自然是路嫚嫚说什么就是什么。



    指使厉风去砍根毛竹,她自己就着溪水洗起了米。



    大米是从京城带过来的香米,这还得感谢见多识广的厉风。



    北方干旱少雨,因为地域关系,这边不怎么重的起来稻米,所以越往北,就越不怎么吃得着大米饭了。



    厉风晓得她不怎么爱吃面食,随身带了一小口袋的香米。



    当然,这一点香米也不够她顿顿吃的,隔几天拿出来打打牙祭罢了。



    刚好今日路过竹林,就想起了竹筒饭来了,那就奢侈一回,吃它一顿竹筒饭。



    竹子砍回来了,又指使着厉风截取了其中两段最粗的,挖了槽,把香米填进去加水,挖掉部分再盖上架在火上烤。



    厉风见了又回到竹林,打了两只竹鸡过来,开膛破肚收拾干净,架在火上一起烤了。



    很快米饭的清香,伴着烤肉的香味一起飘了出来。



    馋的好几日没有吃过米饭的路路嫚嫚,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米饭煮好,竹筒给一节云厉风,自己吃另一节。



    厉风却把竹筒饭推过来。



    “我吃一只竹鸡就够了。”



    路嫚嫚翻了个白眼,“吃两桶饭,你当我是饭桶啊!”



    厉风:“……”



    默默的拿起竹筒饭。



    清香的竹筒饭,配上肉质鲜嫩,又不肥腻的竹鸡。



    路嫚嫚这是有史以来吃过的最美的一顿午饭。



    吃完饭打扫“战场”,竹林里响起打斗声。



    两人相互交换了个眼神,悄悄潜进竹林里边。



    竹林里七八个人在追杀一个少年。



    而那少年,路嫚嫚一瞧,赫然是前两天半夜的那个小贼。



    少年脚下被绊了一下,跌倒在地。



    而竹林也明显限制了,那七八个人的行动,若是在平地,少年这一跤跌下去,恐怕就要成为刀下亡魂了。



    不过就算如此情形也不容乐观,随着少年再次被绊倒,那些人很快追了上来。



    少年再一次跌倒,身后的刀砍了上来,两看少年就要被砍中。



    他自己也是这么以为的,闭着眼等了半天,却没有到落在身上的痛感。



    反而传来贼人的闷哼声。



    抬头一看,只见一人潇洒挥剑,那七八个歹徒,就像案板上的菜一样瞬间七零八落。



    “好呀,好身手!”



    少年忘了刚才的危险,竟然鼓起掌来。



    “你是什么人?为何这些人要追杀你?”



    路嫚嫚从他身后走出来。



    少年一瞧见路嫚嫚高兴起来。



    “原来是你呀,谢谢你再一次帮了我。”



    那边厉风,手上的宝剑挽了个剑花归剑入鞘。



    “帮了你的好像是我才对吧?”



    杜绝任何人,借机向他媳妇儿套近乎。



    方凌看着那张铁面默了默,“谢谢大哥。”



    立即又转向路嫚嫚,“大哥你功夫真好,你们去哪儿?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同行吗?”



    厉风:“……”



    貌似出工出力的都是他,媳妇儿只是在一旁看着吧?



    方凌可不管他怎么想,一个劲的向路嫚嫚套近乎。



    嗯,颜狗的逻辑就是,长得漂亮的人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什么也没做,别人的功劳也会被他们算到他头上。



    路嫚嫚长得好看,但是比起专出美人的承恩公府出来的韩金珠,还是差了一层。



    但此时的她一身男装,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不羁,确实潇洒的叫人移不开眼睛。



    何况身边还有个“丑陋”的铁面男,作为反面教材,更显得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了。



    也难怪方凌这只颜狗,一上来就要认大哥。



    路嫚嫚也是满头的黑线,这死小子怎么比周庆云还要啰嗦?



    “我们兄弟有事要办,不方便带上你。”



    “很方便,很方便!我这个人吃东西不挑剔,住宿也是没什么要求,而且……”



    方凌眼珠子转了转,“我还能帮你们做饭。”



    君子远包厨,这个时代会做饭的男子还真是挺少的。



    就连厉大捕头这么厉害,饭还是不会做的。



    随口问了一句,“你叫什么?”



    方凌咧了一下嘴,果然自己猜中了。



    两个大男人怎么会做饭嘛!



    “大哥,我叫方凌,叫我小凌子就好,大哥要吃啥我马上就给你做。”



    路嫚嫚:“……”



    差点把自己舌头咬掉,真不该多问这一句。



    看向厉风,“走吧!”



    方凌在身后,“看看两位这个方向应该是去茂洲的吧?茂洲我最熟,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要不我给两位当向导吧?”



    听到对茂洲很熟,路嫚嫚眼神闪了下。



    回过头来,“你是茂洲人?”



    方凌拍到自己的胸脯,“在茂洲报我的名字,没人敢欺负你们。”



    厉风抽抽嘴角,小子吹牛吧,这么厉害,怎么被人追杀?



    方凌讪讪然,“这不是出了茂洲城了嘛!小爷的名号不管用。”



    原来是个牛皮小子。



    路嫚嫚翻了个白眼,抬脚就走。



    “唉,大哥别走,我说的都是真的,没吹牛,我爹是茂洲知府。”



    茂洲知府方大人,不正是自己要调查的人?



    路嫚嫚脚下步子一顿,“少吹牛了,知府家的公子怎会沦落至此?”



    “我是拿了我爹的东西偷跑出来的,不信咱们回茂洲,你打听打听哪个不认识小爷我。”



    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路嫚嫚佯装考虑了一番,既如此,带上你也无妨,不过说好了,这一路上的饭食由你负责。



    “哎!”



    方凌答应得很干脆。



    走出竹林,三个人只有两匹马。



    “你俩共乘一匹,到了镇上再买一匹马。”



    路嫚嫚指着厉风对方凌道。



    “不行!”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拒绝。



    “大哥,还是咱俩共存一匹吧!”



    那面具男太丑,影响心情。



    厉风额头的青筋直跳,他都不愿意与他共乘,竟还肖想与他媳妇儿共乘,美的他。



    “会骑马吗?”



    面具男竟然看扁他。



    方凌不自觉地挺了挺腰背,“笑话,小爷我茂洲小霸王,你小看爷。”



    厉风马鞭子直接甩给了他。



    “会骑就好。”



    然后利落的翻上路嫚嫚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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